取得永久居民許可證
永久居留制度是一種允許外國人繼續在日本居住,同時保留其本國國籍的製度。
通常會錯誤地認為,如果您因結婚或其他原因被允許進入日本,您將自動成為永久居民。但是你不是。
如果您進入日本後未滿足某些要求後仍未獲得永久居留許可,則需要提交一份定期報告。您將需要完成續訂過程。
獲得永久居民簽證的主要優勢
- 您的活動沒有任何限制。 (就像日語一樣,您基本上可以完成所需的任何工作。
- 如果您換工作或離婚,則不再需要向移民局報告以更改或續簽簽證或延長逗留期限。
-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信譽度將提高,更容易獲得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
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要求
一般原則
在日本居住了10年以上的日本國民,永久居民或特別永久居民的配偶。
如果您已婚或在國外共同生活過,您必須結婚三年或以上。您必須是在日本居住至少一年的日本國民,永久居民或特別永久居民的孩子。特殊收養]
對於親生子女和特殊收養子女,他們必須繼續在日本居住至少一年。
具有難民身份的人(包括在印度支那定居的難民)
必須在日本居住超過5年。
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
在獲得永久居留許可後必須在日本停留5年以上。
那些對日本的貢獻得到認可的人。
您必須在日本居住至少5年(具體年份將視情況而定)
申請永久居留許可時要記住的幾點
與其他簽證(居留身份)相比,需要附加在申請表上的文件數量更多(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需要提交(30多種類型))。
隨附的文檔的有效期為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因此,如果您不繫統地收集文檔,則在準備就緒之前,您可能無法申請。
這是一項艱苦的工作,但是在收集文檔時一次完成所有工作很重要。我們也可以代表您獲取文件,因此請隨時與我們聯繫以獲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