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身份類型
要申請的居留身份類型取決於您在日本的活動性質。第一步是檢查您要申請的居留身份。
以下是居住狀態(簽證)的列表。
1.允許工作的居留身份(簽證)
居住狀況 | 條件 | 停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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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 (1)與這些人屬於同一家庭的外交官和領事官員及其家庭成員 (2)條約或國際慣例給予與外交使團相同特權和豁免的人。 (例如,外國國家元首,部長和議會首腦,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專門機構秘書長等)和與他們屬於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員。 | 外交活動期間 |
官方使用 | 從事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的公務的人員,或在日本的外國使團的僱員,以及屬於該家庭的同一家庭成員的人員 | 正式活動期間 |
教授 | 被大學,類似大學的機構或技術學院的外國人錄取為教授,助理教授,助理教授等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藝術 | 作曲家,作詞家,畫家,雕塑家,雕塑家,工匠,攝影師或其他與收入藝術家相關的藝術活動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宗教 | 外國宗教組織派遣的宗教人士到日本進行宣教和其他宗教活動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新聞報導 | 在日本,根據與外國報紙,新聞社,廣播公司,新聞媒體公司和其他媒體的合同。尋求報導故事或從事其他媒體活動的記者 具體來說,我是報紙記者,雜誌記者,報告文學作家,總編輯,編輯,新聞攝影師,電視台,其中包括廣播播音員和其他所謂的自由職業者。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業務及管理 | 在公司規模,待遇和背景方面符合某些要求的外國人,他們將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參與公司的管理或以總經理的身份參與公司的管理等。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法律和會計服務 | 律師,司法書記員,土地和建築調查員,外國律師,註冊會計師為註冊會計師,外國註冊會計師,稅務會計師,社會保險顧問,專利律師,海事代理或行政書記。具有日本法律地位的外國人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醫療類 | 具有日本法律資格的醫學專業的外國人,包括醫生,牙醫,藥劑師,公共衛生護士,助產士,執業護士,助理護士,執業護士,助理護士,牙齒衛生學家,放射線醫學醫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矯正醫師,滿足某些治療要求的驗光師,臨床工程師或修復師。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研究 | 根據與國家或地方政府組織,特殊公司等簽訂的合同從事測試,調查,研究等的外國人,以及根據合同進行測試,調查,研究等的外國人。與其他組織簽訂合同,並且在背景和待遇方面符合某些要求。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教育 | 希望在小學,初中或高中,特殊培訓學校或各種學校從事教育活動的外國人根據日本法律持有教學許可並打算在小學,初中或高中工作的外國人學校。另外,有意在外語學校等從事外語教育,並且滿足一定條件的人。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工作 | (1)希望從事需要自然科學的技術或知識(例如科學和工程等)的業務並且符合其職業和就業條件的外國人。 (2)從事需要法律和經濟學等人文知識的業務並符合其職業和就業條件的外國人。 (3)希望利用文化知識和語言作為翻譯,筆譯,文案,時裝設計師,室內設計師或銷售代表,海外業務,信息處理,國際金融,設計或公共關係/宣傳等工作的外國人。滿足外國人職業和工作條件要求的獨特情感。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公司內部轉移 | 從日本公司的外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轉移到其在日本的總公司,或從外國的總部轉移到日本的分公司,以從事技術或技術居住身份的活動的外國人人文/國際服務,並且在背景和待遇方面符合某些要求的人 | 5年,3年,1年或3個月 |
影視圈 | (1)希望從事符合其職業,待遇和娛樂方式要求的與娛樂有關的活動,如戲劇,表演,唱歌,跳舞,音樂表演,體育等的外國人。 (2)打算從事娛樂活動的外國人,例如製作電視節目和電影,拍攝模特照等,並且符合治療條件的要求。 | 1年6個月3個月或15天 |
技能 | 希望在韓國特殊工業領域工作且需要熟練技能(外國食物的烹飪,外國食物的生產,外國建築或土木工程,珠寶,貴金屬或毛皮的加工等)並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外國人:背景和治療條款。 | 3年或1年 |
2.您不允許工作的居住狀態(簽證)
居住狀況 | 條件 | 停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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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動 | 希望在日本不從事謀生活動而從事學術或藝術活動的外國人,或希望通過進行專門研究或接受專家的私人指導來研究日本獨特的文化或藝術(例如,池花,茶道,柔道等)的外國人。 | 1年或6個月 |
短暫停留 | 打算在日本短期逗留的外國人從事觀光,娛樂,運動,探親,朋友和熟人,探望病人,參加婚禮,葬禮和葬禮,參加比賽,比賽等活動。業餘愛好者,市場研究,業務聯繫,業務談判,合同簽署,進口機器的售後服務等,參觀工廠和交易會,參加研討會,情況介紹會等,進行學術研究和演講,進行宗教朝聖拜訪,對姊妹城市和姊妹學校進行友好訪問等 | 90天,30天或15天 |
出國留學 | 打算在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學習並具有一定水平的生活費用支付能力的外國人。滿足那些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的要求的學生審核員或研究生,以及滿足日語能力要求的人員,以及希望在特殊培訓學院接受教育的人員。以及希望在具有日語能力的特殊培訓學院中接受教育的人。 | 4年3個月,4年,3年3個月,3年,2年3個月,2年,1年3個月,1年,6個月或3個月 |
學校 | 在高中就讀或在學校等中接受日語教育,並且滿足支付生活費用能力的某些要求的外國人。 | 1年或6個月 |
訓練 | 希望從事獲取技術,技能或知識的活動的外國人(這不僅包括工業技術和技能的培訓,還包括地方政府的行政培訓和獲得知識的文書培訓),並且希望獲得不能獲得的技能通過在滿足培訓實施系統等要求的培訓託管機構重複執行相同的任務而獲得的。 | 1年或6個月 |
家庭住宿 | 在上述狀態中,狀態為“教授”到“文化活動”或“大學生”的人的配偶或子女。 | 3年,2年,1年,6個月或3個月 |
3.居住狀態取決於每個許可證的詳細信息,無論您是否被允許工作。
居住狀況 | 條件 | 停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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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活動 | 1.外國人有意與日本的公共或私人組織根據合同在設施中從事與特定領域有關的研究,研究指導或教育活動,或者有意從事自己的活動以開展業務與此類活動相關的與研究,研究指導或教育相關的領域。 | 5年 |
具體活動 | 2.根據與日本的公共團體或私人團體的合同,將要從事與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領域相關的技能或知識的信息處理相關工作的外國人,並與他們會面在背景和治療方面有一定要求。 | 5年,4年,3年,2年或1年 |
具體活動 | 3.接受上述1或2所述的外國國民的配偶或子女。 | 5年,4年,3年,2年或1年 |
具體活動 | 4,外國人尋求作為外交官或領事官員僱用的私人家庭傭人進入該國,外國人根據工作假期制度尋求進入該國的外國人,或受公司或其他組織僱用而扮演業餘者的外國人運動。 | 3年1年或6個月 |
具體活動 | 5,由司法部長特別指定從事1至4所列活動以外的活動的外國人。 | 司法部長指定的期限不超過一年。 |
4.居住狀態(簽證)不受活動限制
居住狀況 | 條件 | 停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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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民 | 持有永久居留證的人(無新移民) | 無限 |
日本國民的配偶 | 日本國民的配偶,日本國民的子女和日本國民的特別收養子女(根據《民法典》第817-2條的規定) | 5年,3年,1年或6個月 |
永久居民的配偶 | 在日本出生的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或《放棄和平條約》國籍的人的《移民控制特別例外法》中指定的特別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或作為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在日本出生,自那時以來一直在日本居住。 | 5年,3年,1年或6個月 |
居民 | 所謂的《難民公約》難民,印度支那難民,第二代和第三代日本人以及其他外國人。 | (1)3年1年 (2)司法部長指定的期限不超過三年 |